建立在第三方提供的电子商务平台上、由商家自行经营网上商店,如同在大型商场中租用场地开设商家的专卖店一样,是一种比较简单的电子商务形式。网上商店除了通过网络直接销售产品这一基本功能之外,还是一种有效的网络营销手段。最近淘宝网又发现一起第三方欺诈案例
经核实情况为:
买家A拍下卖家的一个商品,未付款;直接联系卖家说银行卡出问题,无法付款;让买家B(买家A的朋友)代为拍下并付款。
买家B拍完并付款后,买家A直接联系卖家,说明朋友已经代拍,并要求卖家按照他拍的地址发货,让卖家发货。
卖家发货给买家A后,买家B以未收到货为由发起退款。
在此特提醒淘宝卖家:一定要按照实际的交易地址发货,更不能听信非所付款买家的相关操作。建议卖家以后遇到这种情况可以让买家使用代付款功能,防止同类案件发生。